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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纳税人设立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6-08-23 来源:国税局 编辑:

   事项分类:行政服务

    对   象:个人
    责任部门:国税局
    联系电话:(0478)6623238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设定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申请条件

  1、个体工商户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3、县级业务。  

   办理材料

  (1)《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实行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应提供2份)。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个体加油站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收费情况:无收费

   办理流程

  


 

   表格下载:

 

            《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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