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
设定依据:根据巴彦淖尔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2015年市级补偿方案。
申请条件:2015年参合人
办理材料: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审批表(一式两份)、诊断证明书原件。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流程:
参合人因病情需要转院到市域外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需持二级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证明及诊断证明书,到市卫计委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或各旗县区卫生局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表格下载:
新农合转诊审批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