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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扶贫办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8 来源:扶贫办 编辑:韩艳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旗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现将2016年度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全文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工作打算等。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是扶贫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2016年,办把扶贫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贫困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周密部署,强化督查,保障了扶贫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办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陈智军任组长,任勇智任副组长,并下设办公室,樊先斌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进、协调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具体工作由刘嘉方负责,及时将信息发布到网站以及网站的更新维护工作。 

  二是健全机制,严格落实。依据《条例》和旗政务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办制定了《扶贫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依法公开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正确引导舆情。 

  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办紧密结合扶贫工作实际,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全年主动公开信息共180余条。 

  2、重点公开内容。重点公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根据《条例》要求,我办主动将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资金来源、分配标准、分配结果等内容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简报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扶贫信息。       

  2、印发宣传资料,免费向广大群众发放扶贫政策、帮扶措施、脱贫标准等资料,全方位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由于我办不是行政执法主体单位,不具备行政审批权力,2016年我办未收到针对本办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针对本办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信息公开的尺度有时难以把握; 

  2、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组织办内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办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进一步加强对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4、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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