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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7-08-15 来源:国税局 编辑:韩艳滨
 

  一、主要领导及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刘刚,主持全面工作。办公室电话:0478-6630699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永忠,协助刘刚同志分管税源管理、陕坝税务分局。办公室电话:0478-6630669 

  党组成员、副局长:汪继明,协助刘刚同志分管征收管理股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二股。办公室电话:0478-6630658 

  党组成员、副局长:师文玉,协助刘刚同志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二道桥税务所、稽查局。办公室电话:0478-6630658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温淑琴,协助刘刚同志分管监察室。办公室电话:0478-6630611 

  党组成员、蛮会分局局长:潘金云,协助刘刚同志主管蛮会税务分局。办公室电话:0478-6630618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田,协助刘刚同志分管信息中心、税政管理股。办公室电话:0478-6630698 

  二、工作职责  

  杭锦后旗国家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9月,级别为正科级,隶属巴彦淖尔市国家税务局垂直管理。主要负责全旗范围内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旗局内设10个股室,下设1个稽查局、2个税务分局和1个税务所。 

  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总局、区局和市国税局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杭锦后旗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根据市国税局的工作要点和下达的计划任务,研究制定杭锦后旗国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分配和下达杭锦后旗国税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旗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杭锦后旗国税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杭锦后旗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杭锦后旗国税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财务经费、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审计和系统采购工作;负责杭锦后旗国税系统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纠风塑形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杭锦后旗国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的规范和实施,开展税收理论与政策调查研究,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和组织税法宣传;承办市国税局和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杭锦后旗国家税务局设9个内设机构,级别为正股级。 

  (一)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管理机关财务等后勤保障及其他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督查督办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考核工作人员绩效;其他临时性工作。 

  联系电话  办公室:0478—6630601 

  (二)政策法规股 

  负责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 考核工作人员绩效;其它临时性工作。 

  (三)税政管理股 

  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增值税等税种的纳税评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外国居民税收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审核和确认,组织落实本地出口货源征税情况并负责对外复函;负责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为辖区纳税人提供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征收管理股 

  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承担联合网厅、银税互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各股室、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负责税收政策业务的指导、宣传及贯彻落实工作;其他临时性工作。 

  )税源管理一股 

  负责税收低风险和中风险应对工作,对纳税人按规模、行业和税收风险类型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无风险纳税人不打扰、对低风险纳税人给予提醒,实现差别化管理;其他临时性工作。 

  )税源管理二股 

  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其他临时性工作。 

  (七)人事教育股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承担本局(含税务分局、税务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其他临时性工作。 

  (八)监察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受理信访举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工作;其他临时性工作。 

  (九)办税服务厅 

  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实施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办理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负责发票领、用、存管理;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及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税收预测分析,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重点税源;负责核查各类待批文书;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直属机构 

  杭锦后旗国家税务局设1个直属机构,即稽查局,级别为副科级。 

  稽查局: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查办;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五、派出机构 

  杭锦后旗国家税务局设3个派出机构,陕坝税务分局和蛮会税务分局为副科级,二道桥税务所为正股级,不设内设机构。 

  (一)陕坝税务分局 

  主要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蛮会税务分局 

  主要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二道桥税务所 

  主要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事业单位 

  旗局设1个事业单位,即信息中心,级别为正股级。 

  信息中心: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组织实施应用软件的使用和开发工作;参与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其他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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