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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发布日期:2016-03-30 来源:交通局 编辑:王圣珏
 

  一、主要领导及分工

  局  长:叶德荣,主持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负责人事、计划等方面的工作。

  副局长:王小云,协助局长负责常务、财务管理,负责党建、工、青、团、妇、老干部、文化、卫生、社保、扶贫、消防、关心下一代、“十个一”工程、民族、民宗、统战等工作。主持交战办工作。

  副局长:李西元,协助局长主持路政大队、海事局工作。

  副局长:苏  宏,协助局长负责安全生产、运企、信访、交通行政执法(包括公路“三乱”的治理),公共突发事件(防凌防汛、疫情疾控)、农村公路建设社会矛盾处理,联系协调林业、土地、环保,分管路政大队工作。

  副局长:李  虎,协助局长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试验、农村公路养护协会工作开展,联系、协调水利部门。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技术监理,公路工程决算、工程审计,分管公路段工作。

  纪检组长:许继科,协助局长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统计、办公室工作。主持公路段工作。

  总  工:潘锦斌,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协助李虎副局长做好工程技术管理,公路养护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旗公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工作。

  (三)对全旗公路交通系统行使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全旗公路运输的行政管理,对公路运输市场、出租车辆、汽车修理市场、装卸搬运市场、汽车贸易及配件销售市场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全旗交通规费管理工作;对上级重点运输、紧急运输进行调控;负责公路交通、水上运输及安全生产。

  (四)负责全旗公路养护、路政管理、交通战备工作。

  (五)指导全旗公路运输,交通工业、汽车贸易、汽车配件销售的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

  (六)负责交通行业党的建设、职工的思想政治、组织人事、信访、老干部、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七)研究提出关于道路交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八)制订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行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

  (九)负责交通战备建设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旗交通各类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旗重点工程投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管理交通国有资产。

  (十一)承办旗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交通运输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政务公开、文电、信息、监查、保密、档案、信访等工作;组织相关会议,协调机关后勤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认识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培训和职工继续教育工作。

  (二)运企股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旗有关交通运输业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负责全旗公路运输管理工作,拟定有关运输管理制度,制定关于加强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公路、水路运输行业行政许可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三)公路股

  负责全旗公路建设、养护生产及计划编制的组织实施,负责公路大中修工程方案的制定;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公路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负责公路工程验收的组织工作,负责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协调;制定公路科学研究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公路科技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交流工作。

  (四)计划审计股

  负责制定交通行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定交通行业有关投融资措施办法;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信贷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及资金管理;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及资产管理;组织实施对全旗交通行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大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的审计监督;对全旗交通建设项目及交通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及管理情况的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对所属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指导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五)安监办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各项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积极接受交通上级部门及旗安监局的指导、监督、检查,及时报告特大的险情和灾难,制定紧急救援方案,组织实施紧急救援。

  (六)海事处

  协助市海事局负责辖区船舶检验管理以及船舶技术管理和船舶登记、发证、检查管理工作;监督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调查和处理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实施辖区内河水上安全监督检查。

  四、二级单位

  一、公路管理段 

   (一)主要领导  

  公路段段长、支部书记:许继科

  副段长:潘存亮、段春生、孟晨燕

  工会主席:常玉梅

   (二)工作职责

  负责省、县公路的养护和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公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公路的日常小修保养、中修及水毁抢修,保持辖区内公路畅通。实施公路巡查、依法查处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旗公路段内设4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协助段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会议组织、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信访、保密、图书管理等工作,负责段部信息综合调研、宣传工作,组织制定机关规章制度;负责局内科室之间的协调工作、后勤保障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财务股

  负责编制财务收支预算,按时汇总和结转款项,向上级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数字,做好会计资料、原始凭证的汇总及归档。审核费用支出,负责内外部往来款项的结算以及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好与财政、物价、审计、税务等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养护股

  负责对管养范围内的业务指导和养护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对管养路段的路基、路面、构造物等定期进行普查、检测、试验、和数据分析,做好使用功能和技术评估工作;负责制定公路养护计划编制工作;实行养护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并负责督促检查。检查指导养护道班的日常养护工作和路产调查工作,建立健全路产档案,做好全线养护资料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督促检查专项工程的实施和公路紧急抢险等工作。负责公路主要养护材料的落实情况,促进养护工作实现低成本、高效益、快速度的目标。加强公路养护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不断总结公路的管理经验,完善养护管理制度。协助路政做好路产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质检股

  负责养护生产年计划、养护生产定额管理计划、每月生产任务通知单、养护生产质量指标、路况质检任务情况抽检、新标准质检及评定汇总、各类图表的填写与审核、各类责任状、劳动合同的签订、养护生产招投标、编写涉及到养护生产质量评定(包括技术培训或集中学习等)的文字材料。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6623805  

   二、路政大队 

  杭锦后旗路政管理大队隶属旗交通运输局管理,是二级单位,下辖四个巡查中队,一个稽查队,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票据室。负责本旗县辖区内省道58公里、县道199公里、乡道100公里、村道330公里四个行政等级共687公里公路路产路权的管理和维护。

   (一)主要领导及分工

  李西元: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海事局局长,路政大队长。电话:0478-6650900

  石 海:党支部书记兼副大队长,协助大队长工作,侧重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生产工作。电话:0478-6650915

  王东海:副大队长,协助大队长工作,侧重中队建设、党务、信访、工青妇、综治、职工培训等工作。电话:0478-6652996

  张海渊:副大队长,协助大队长工作,侧重红线控制区管理、损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赔偿、票据管理和法治工作。电话:0478-6650917

  屈东荣:副大队长兼稽查队队长,协助大队长工作,侧重稽查、超载超限和应急突发事件处理。电话:0478-6650927

  徐 娅:工会主席兼办公室主任,协助大队长工作。电话:0478-6645199

   (二)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2、保护路产;

  3、实施路政巡查;

  4、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5、维护公路养护现场秩序;

  6、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7、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内设机构职责

  1、办公室职责:

  (1)在大队长的授权下,草拟全大队各类公文,做好会议记录。

  2)负责制定全大队的理论学习计划与职工教育、培训,机关办公事务等综合性事宜,经队务会审定后组织实施。

  3)认真做好考勤工作,办理全大队职工调转手续,搞好来信、来访工作,做出节假日值班安排。   

  2、票据室职责

  负责票据的领发、登记、保管、稽核与核销等工作。

  3、财务室职责

  负责大队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和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统计、工资基金管理工作和日常款项的划拨和零星费用的报销工作。   

  三、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主要职责:

  监督全旗范围内国家有关公路建设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法律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监督全旗公路建设养护项目建设程序的原则;监督全旗公路建设,养护市场秩序;监督全旗公路工程和养护工程质量和安全;指导检查各乡镇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四、镇村公路养护管理站

  主要职责:

  加强通乡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协调乡镇解决通村公路养护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提供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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